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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報2000年全民悅讀運動:陳郁秀 v.s 黃舒駿:來唱我們自己的歌

新聞日期:中華民國89年08月19日
資料來源: 時報出版
記者: 整理/陳光儀

陳郁秀:


我從小就喜歡音樂,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對音樂的熱愛。音樂對我來說就像是一種宗教,不論是悲傷、愉悅、或痛苦,當我不能抒發心中的情感時,我就聽音樂,因為音樂能夠把我心中的感覺釋放出來。能夠學音樂、跟音樂結緣,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因為它能夠跟著你渡過一輩子。

當一個人在創作時,他其實已脫離了所在的真實世界而進入了他自己的創作世界中,在這個脫離現實的創作世界中,生命似乎不會消逝、時間似乎沒有流轉,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許多藝術家看來十分年輕的緣故。當一位畫家在畫畫時,他聚精會神、整個人投入繪畫的世界裡,唯有在這一刻,他能完全拋開現實世界中擾人的俗務和喜怒哀樂,進入屬於他自己的心靈世界,也可以說是一種「深戲」的狀態。我這樣講也許很玄,但相信有創作經驗的人都一定能夠體會這種感覺。

我還記得曾經到朋友家中拜訪他老人痴呆症的父親,那時我放了一首重新請莫斯科交響樂團演奏的 1932 年的歌曲「桃花泣血記」給他聽,沒想到那位連話都講不出來的老先生竟開始跟著歌曲唱了起來,最後還糾正我放的那個版本少了一段歌詞,歌詞裡男女主角最後相偕自殺的段落他都記的一清二楚,他的兒子看到這幅景像,感動地差點落淚。對那位老先生而言,這便是屬於他的歌、他所處的時代的歌。

黃舒駿:

我從十歲起學了八年的小提琴,所以嚴格來說我是學古典音樂出身的,而在十二歲時我接觸到西洋流行音樂,那時不懂abc,便用注音符號一個字一個字記住想唱的歌。我在年輕時幾乎不聽國語歌曲,也壓根沒有想過會走上音樂這條路;卻在之後一連過了十二年的國語創作生涯,除了自己的創作歌曲、製作其他歌手的唱片,也做電影配樂。

我曾寫了一篇尚未發表的短文,叫「創作的精靈」,內容是這樣寫的:「有人宣稱他看過飛碟;有人認為自己體驗過靈異事件,而我在創作最專心的那七年中,的的確確體驗到什麼叫創作的精靈。」

1988到1995是我創作最專心的七年,那段時期我什麼也不做,不接主持節目的邀約、不做校園巡迴演唱,一心一意地寫著歌。每當我坐下來準備寫那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歌,一開始也許什麼也感應不到,但一旦感應來臨,我就會像乩童一樣,背後開始發熱,然後便能下筆寫歌,在寫完的那一刻,一股熱氣從腦中散出,那便是創作的精靈。每次做唱片前,我都會開著車下南部,住進一家破爛的小旅館,去尋找創作的精靈。當他飛向我時,我真的知道;而當他離去時,我也察覺,因為我已經有五年沒有體驗到那一股熱氣和暖流了。

以前我會告訴自己,靈感要省著用,節制地一年寫十首歌就好。但後來我才知道,能寫的時候就應該拼命地寫到嘔吐為止,因為創作精靈停留在你身上的時間可能只有一小段,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天才需要他們的幫助。所以我很感謝自己曾經有這樣的福份,我也每天祈禱創作的精靈能再度光臨。